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
(Severe Pneumonia with Novel Pathogens)
110年5月27日
一、臨床條件
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︰
(一) 發燒(≧38℃)或有呼吸道症狀。
(二) 嗅、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。
(三) 醫師高度懷疑之社區型肺炎。
二、檢驗條件
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:
(一) 臨床檢體(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、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)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。
(二)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(三)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。
三、流行病學條件
發病前 14 日內,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:
(一) 有國外旅遊史或居住史,或曾接觸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。
(二)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,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、相處、或有呼吸道分泌物、體液之直接接觸。
(三) 有群聚現象。
四、通報定義
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:
(一) 符合臨床條件(一)及流行病學條件任一項。
(二) 符合臨床條件(二)及流行病學條件(一)或(二)。
(三) 符合臨床條件(三)。
(四) 符合檢驗條件。